硅湖職業技術學院學生住宿管理規定
為加強學生住宿管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保證廣大同學有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入學時憑入學通知書辦理住宿手續,并按指定寢室和床位住宿。
二、每學年開學初定額交納住宿費。
三、學院配備的鑰匙、凳子、衣柜等一套,學生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轉借。
四、宿舍內各種設施應保持良好狀態。如發現有損壞,應及時報修。損壞公物者,按價賠償,并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五、妥善保管個人財物,不隨意私拿亂動他人物品,鑰匙丟失要及時報告。
六、養成良好衛生習慣,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并自覺維護公共場所衛生。個人負責物品整理和自己桌上、床下物品擺放,及時洗滌個人衣物;每天早晨其他同學上操時值日生負責打掃寢室衛生并接受社區管理老師檢查指導;學生宿舍實行生活垃圾袋裝化,垃圾袋必須在上午8:00、下午13:00之前放置門外,垃圾不裝袋或不按時放置,給予院級通報批評。
七、學院宿舍樓實行封閉管理。學生應自覺遵守作息時間,聽從社區老師對起床、內務整理、上課、晚自習、查房、熄燈等活動的提醒或督促;保持宿舍樓的安靜,宿舍樓大門每日按規定時間關閉,凡遲歸的學生,須說明原因,憑有效證件在值班室登記。非本區學生,須持本人有效證件并經管理人員同意,方可進入宿舍樓。院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況下須憑證件并填寫來訪登記單后方可進入宿舍樓。大件個人物品(如電腦、電視等)帶出公寓時須經管段老師簽字并經值班室老師查驗登記后才能通行。
八、學生宿舍實行熄燈制度。熄燈時間學院定期統一公布,法定節假日晚上不熄燈。
九、自覺節約水電。學生宿舍實行預付費配送用電管理,超用部分費用自理。
十、為保障學生安全,宿舍內嚴禁違章使用電爐、電熱杯、電炒鍋、電暖氣、電水壺、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嚴禁私拉電線和亂接電源;嚴禁使用酒精爐、煤油爐、蠟燭等明火;嚴禁在宿舍內焚燒雜物、燃放煙花爆竹或存放危險品、管制刀具等,違者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情節嚴重的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一、不得損壞供電、供水和消防設備,對故意損壞這些設備者除全價賠償外,按照學院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后果者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二、宿舍內不準打球、溜冰、跳舞或大聲喧嘩,違者給予院級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十三、親朋來訪需要住宿者應到社區管理室登記,由學院視條件予以安排住宿。學生宿舍內不準私自留宿外來人員,違者給予院級通報批評,若外來人員在院內滋事,造成不良后果,視情況給予容留者院紀處分。嚴禁留宿異性,違者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十四、文明使用校園網絡,不得瀏覽色情網站、登錄非法網站、傳播有害信息、轉發黃色圖片等;不得在寢室觀看淫穢碟片、賭博。對違反以上規定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十五、宿舍內禁止飼養鳥類及其他小寵物,違者給予院級通報批評并罰款。
十六、學生不得將飯菜帶進宿舍,在宿舍內用餐者,給予院級通報批評(生病臥床者除外)。
十七、學生不得在宿舍從事販賣活動和從事與學生身份不符合的以贏利為目的的經商活動,違者給予院級通報批評,并沒收商品,罰款50——200元。經教育不改正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處分。
十八、公寓部及其他有關人員按學院要求管理學生宿舍時,對不服從管理,并對檢查人員進行語言、人身攻擊者,給予警告處分;經教育仍不改正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十九、學生不得擅自在院外租房住宿,特殊情況需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由學院主管院長批準。
二十、倡導各寢室結合專業特點,創建個性鮮明、文化濃厚的文明宿舍。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由學生服務中心社區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昆山中高職學校招生